2014,
05,
No.285
25-29
职业主义法学教育与“2+2+2”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浙江大学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成果(项目号:Y2013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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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I:
发布时间:
2014-05-15
出版时间:
2014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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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职业主义法学教育是现代法学教育的核心内容。在法学教育中践行职业主义,是法学院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必然选择。这既是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的选择,也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。"2+2+2"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对职业主义法学教育的一种新尝试,以推动法学教育的专业性、公共性和自治性,培养符合新时期需要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优才。
Abstract:
参考文献
[1]Roscoe Pound,The Lawyer from Antiquity to Modern Times[M],West Publishing Co.,1953:1.
[2]李学李.法律职业主义[J].法学研究,2005(6).
[3]Bruce A.Kimball.The Inception of Modern Professional Education:C.C.Langdell,1826-1906[M].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,2009:56-89.
[4]胡铭.司法竞技、法律诊所与现实主义法学教育[J].法律科学,2011(3).
基本信息:
中图分类号:D90-4
引用信息:
[1]朱新力,胡铭.职业主义法学教育与“2+2+2”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[J].中国大学教学,2014,No.285(05):25-29.
基金信息:
浙江大学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成果(项目号:Y201304)
发布时间:
2014-05-15
出版时间:
2014-05-15